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各科研团队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早启动,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6时。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
2.认真学习科研经费改革政策文件(点击文件名称可以在线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等。
认真学习科研诚信相关文件(点击文件名称可以在线查看)主要包括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2022)》等。
3.各学院:做好分类指导,高质量完成年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十四五”以来基金申报工作经验,分析本单位历年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要求,宣传到位。
学院成立评审评议工作组,院长任评审组组长,分管科研副院长具体负责,工作联络人员1名。鼓励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指导组织动员、项目论证、项目评审、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宣讲等环节的指导咨询工作。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指南》(点击可查看)有关内容,认真审核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员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100%通过初审;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4.项目申请人: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教师等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积极申报基金项目;往年申请未获批立项的,建议结合评审专家反馈意见,在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后申报或重新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建议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项目组潜力,继续筹备申报。
项目申请人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后,应对照《2023年指南》,认真检查申请材料(含经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本团队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在选题、内容撰写、项目组人员组成等方面认真布局把关,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注重收集往年未获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6.科技处:加强组织和指导,做好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和形式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提前登录科技处网站→科技政策专栏→科技政策法规制度汇编(https://kjc.gxmzu.edu.cn/info_1_2.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67&wbnewsid=14223),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所申报项目的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重要提示:2023年申请书版本已经更新,不得直接采用2022年版或之前的申请书)
还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申请开通账号;从其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老师,曾经申请过基金项目的使用原来账号申报。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重要提示:2023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不得直接采用2022年版或之前的简历)
5.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新政策)
7.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新政策)
8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即提交项目申请前申请书主要参与者须亲笔签名,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书和合作协议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于3月25日前把申请书签名盖章页、合作协议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存档。)
9.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时间安排
1.2023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 | 阶段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2022年10月 至2023年1月 | 申报动员 | 科技处、各单位 | 1.科技处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预通知。 2.各单位广泛宣传,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评议、遴选或整合,梳理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申请人,从学院、平台、学科团队等多层面,全面组织动员,组织意向申请人学习国家申报及科研诚信等有关政策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南规划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座谈会、线上宣讲会等形式,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对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进行宣讲,发挥其带动作用。 3. 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积极准备申报;往年申请未获批立项的,应结合评审专家反馈意见,在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后申报或重新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项目组潜力,继续筹备申报。(项目申请材料模板请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管理→相关文件处下载,账号的开通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形成新论证的初稿提交到学院(初稿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确定)。 4.学院组织相关校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议,提出完善意见。根据情况及择优原则,请校外专家评议;未经过学院评议项目不得推荐为校外专家评议项目。 5. 科技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议或内部指导交流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人进行专项培训,帮助申请人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资助重点,项目如何选题、申请书如何撰写及相关注意事项包括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等。 |
2023年1月11日 | 发布正式通知 | 科技处 | 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
2023年1月15日至2月14日 | 学院、科研团队复评 | 项目申请人、各单位、各科研团队 | 项目负责人:课题申请人根据指南与申报须知要求,填写、修改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2023年1月15日后可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报完毕后: (1)项目申请人依据《2023年指南》,修改完善; (2)申请人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进行汇总,所在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集中论证会或分散指导等形式,评审并反馈意见给申请人修改。 (3)由各学院完成项目的择优外审工作,相关信息报科技处备案;各学院推荐外审的项目材料由学院负责发送给专家、回收专家评审评议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xmzu.edu.cn备案。 |
2023年3月1日前 | 形式审查、材料终评 |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 申请人专家的评议意见,在系统中将修改完善的申请书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审核。有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按科技处提供的合作协议书格式填写,协议书报科技处备案。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
2023年3月9日至3月13日 | 定稿报送 |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科技处在线审核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 项目获批准后,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另,需报送一份完整的申请书材料至科技处存档。 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
2023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 推荐报送 | 科技处 | 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审核,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注意:为顺利做好立项时项目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科技处在线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后,项目团队及时完成签字盖章页的签字盖章,并于3月25日前报科技处存档。 |
2.国基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正值寒假、春节期间,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各类项目申报的统筹安排,组织发动,确保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各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组织专家指导、评议等事项,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3.各申请人请按照科技处的申报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联系电话:3260781。
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点击查看)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 (申请书阶段)2023年
3.2022年集中接收项目申请初步审查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
4.视频动画: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
科技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