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科协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广西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大家: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
我校可推荐本校的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组织推荐
我校可推荐本校的候选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八)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1份。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附件材料1套,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1份。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1份;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附件材料1套,根据《候选团队提名表》提交“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候选团队依托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四)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1份。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附件证明材料1套。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3年2月5日前将电子材料(word版)发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kjc@gxmzu.edu.cn。相关表格可到自治区科协网站(www.gxast.org.cn)下载。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3260050。
附件: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网站链接)
科技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