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5〕45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评价对象: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仪),且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满一年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详见附件1)。
(二)评价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根据《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财政厅 南宁海关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规字〔2025〕1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评价考核主要包括管理单位对科研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入网率及信息公开、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共享服务效果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具体如下:
1.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2.入网率及信息公开:仪器入网开放率、仪器信息完整度、仪器共享使用的便捷性等;
3.运行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年度运行的机时数、年度对外服务的机时数;
4.共享服务效果:共享仪器的年度样品数、共享仪器的年度收入、共享仪器的年度服务量等;
5.服务质量:支撑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及资质和授权情况等。
(四)评价方式:科技处根据大仪所在学院提交的材料,在线填报数据并提交评价报告,由大仪办组织专家采用线上核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评价。
二、材料填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价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各机组相关数据的填报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一)请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9中所有内容。
(二)如考核的科研仪器有信息变更、报废退网等事项申请,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向科技处提出申请:
1.附件1中从大仪网导出的联系人信息如有变更,请学院提供新的联系人及电话,以及设备名称、编号发至科技处办公室OA邮箱,由科技处汇总在系统完成变更。
2.申请报废退网的仪器,需提供退网备案表并提供报废证明等佐证材料通过OA请示报批(详见附件11),对于仪器长期故障的情况,必须在佐证材料中提供维修公司的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证明。
(三)大仪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数据及支撑材料(附件1-9)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前。电子版可编辑材料及扫描盖章PDF版发至科技处办公室OA邮箱。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安排1名从事大仪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以及配合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联络人信息(附件10)报送科技处办公室OA邮箱。
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李老师,电话:3260781。
附件:1.仪器使用情况
2.服务用户情况
3.科研项目情况
4.专题服务情况
5.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6.资质和授权情况
7.仪器管理、使用和维护人员信息
8.典型案例
9.大仪对外服务收入情况
10.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管理工作联络员信息
11.仪器退网报审备案材料(含请示模板)
科技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