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广西科改33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 〕137号)》和《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广西民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登录科研系统 知识共享处查看)
科技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