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平台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普与安全学风建设与科研诚信信息查询与表格下载科研管理系统
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风建设与科研诚信 > 典型案例 > 正文

【科研诚信教育】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
2023年04月19日 16:03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引以为鉴。

作为科研人员要守住底线、严格自律,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

作为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要充分发挥言教身教作用,加强对项目组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对重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

本次通报不端行为案件的有关案情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存在买卖实验数据的问题,存在问题的数据由第三方公司提供;

2.存在伪造实验数据、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伪造他人邮箱等问题;

3.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通讯作者邮箱等问题;

4.存在伪造、篡改实验图片的问题;

5.存在图片使用混乱的问题;

6.剽窃使用他人申请书内容申请新项目。

涉及项目年度有2010201320162017201820192020年、20212022年度等。

附件: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点击查看)

科技处   

2023419


关闭窗口

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

综合科:       电话:0771-3263169  邮箱: kjc@gxmzu.edu.cn 

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0771-3260781  邮箱: kjc@gxmzu.edu.cn

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电话:0771-3260050  邮箱: kjc@gxmzu.edu.cn 

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71-3260781,3263169  邮箱:kjc@gxm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