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2〕14号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指引的通知》(桂科计字〔2021〕1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通过验收后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跟踪材料的报送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对通过验收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开展2年成果跟踪,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跟踪时限内,于项目通过验收后次年起的12月15日前,提交成果去向、上年度绩效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共计提交2次),不按要求报送的,取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3年申报资格。
(二)填报程序
1.各相关项目团队填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表(通过验收项目填报)》(见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报送给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学院完成请示盖章后(见附件2),将《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表(通过验收项目填报)》(盖章扫描PDF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PDF命名规则:广西民族大学+项目负责人+任务书编号+验收后成果跟踪材料(结题时间 XXXX年 XX月XX 日)。
3.项目负责人按提交时间要求,提前与项目任务书(合同)上第三方机构联系人确认邮箱地址后,将跟踪材料PDF发送给管理机构邮箱审查备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xmzu.edu.cn。
(三)提交时间要求
1.2020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2021年的项目成果跟踪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第一次),2022年的项目成果跟踪材料2022年12月15日前提交(第二次)。
2.2021年(含)以后通过验收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请从通过验收后的次年起12月15日前提交项目成果跟踪材料。(共计提交2次)。
3.请2020 -2022年通过验收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团队于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项目成果跟踪材料的填报和提交工作。已经按上述规定提交过项目成果跟踪材料的项目组目前不需要补交材料。
4.签字盖章日期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如对项目成果跟踪材料有其他要求或填报方式的,按其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联系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3260781。
附件:1.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报告和成果去向表(通过验收项目填报)
2. XX学院关于报送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跟踪材料的请示(参考范本)
科技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