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平台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普与安全学风建设与科研诚信信息查询与表格下载科研管理系统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服务指南 > 正文

科技处工作职责
2024年03月29日 18:09     (点击数:)

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管理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过程、结题验收、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等服务与管理。

3.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平台的组织培育、申报(认定)、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经费使用的服务与管理,以及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登记、鉴定、评价、转移转化、宣传推广及社会服务,负责科技成果奖励提名,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申请、登记、保护与维护等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产学研用等科技服务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

5.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年度科技成果统计与审核等。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科协办公室等的日常事务。

9.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

综合科:       电话:0771-3263169  邮箱: kjc@gxmzu.edu.cn 

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0771-3260781  邮箱: kjc@gxmzu.edu.cn

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电话:0771-3260050  邮箱: kjc@gxmzu.edu.cn 

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71-3260781,3263169  邮箱:kjc@gxm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