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桂科高字〔2021〕90号)《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和《广西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桂科基字〔2022〕49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转建对象
本校2024年度参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广西海洋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年度:2021年)。
评估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情况。
三、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综合评议、结果公示及运用等阶段。
(一)自评。请广西海洋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总结2021—2023年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审查及预评估。
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会同共建单位广西精工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广西海洋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及佐证支撑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校外专家组(建议4名同行专家,1名财务专家)进行预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另行安排)。
(三)广西海洋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善评估的相关材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含光盘电子版),于2024年6月25日前提交一式2份给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另提供1份科技处存档,2份留广西海洋微生物资源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自治区科技厅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专家评估。自治区科技厅及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根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材料,依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和集中评分,按择优原则推荐转建单位。
(四)综合评议。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专家推荐结果,结合自治区对创新平台的统筹布局开展综合评议,确定评估结果。
(五)结果公示及运用。自治区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 对通过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按照技术创新中心相关办法进行管理,转建同时取消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2. 对当年因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转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于次年提出转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或再次评估仍未能转建的,不再给予转建机会。
3. 对连续两年都未提交材料参与评估的,视为主动放弃转建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评估数据及证明材料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各单位如需调整或变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共建单位、中心主任、研究方向等,请在提交评估材料的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负责统筹管理。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联 系 人:李明湖,电话:0771—5302029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二)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统筹转建工作)
联 系 人:杨斌,电话:0771—2803958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3260781。
附件:1.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wps
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wps
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提纲).wps
4.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变更申请(模板).wps
5.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员情况表(模板).wps
6.《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23号)
科技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