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首页机构设置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平台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普与安全学风建设与科研诚信信息查询与表格下载科研管理系统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2024年10月09日 17:05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科研团队要高度重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早启动,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科研经费改革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点击查看)、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点击查看)。

认真学习科研诚信相关文件主要包括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点击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点击查看)等。

(二)各学院:通知到位,分类指导,高质量完成年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十四五”以来基金申报工作经验,分析本单位历年未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符合申报条件老师建议积极申报项目。

学院成立评审评议工作组,院长任评审组组长,分管科研副院长具体负责,工作联络人员1名。鼓励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以“梯次辅导,点面结合,全程指导”为原则,进行指导、项目论证、项目评审、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宣讲等环节的指导咨询工作。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依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25年指南》,预计将于2025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关注,并认真阅读指南有关内容,具体发布时间以基金委网站公布为准,未发布前参考2024年指南),认真审核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员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100%通过初审;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三)项目申请人: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教师等符合申报条件者应积极申报基金项目;往年申请未获批立项的,应结合评审专家反馈意见,在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后申报或重新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项目组潜力,继续筹备申报。

项目申请人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后,应对照《2025年指南》,认真检查申请材料(含经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本团队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在选题、内容撰写、项目组人员组成等方面认真布局把关,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注重收集往年未获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五)科技处:加强组织和指导,做好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和形式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5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基金委规定的时间)。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提前登录科技处网站→科技政策专栏→科技政策法规制度汇编(点击链接查看),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等,于2025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所申报项目的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材料。

还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申请开通账号;从其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老师,曾经申请过基金项目的使用原来账号登陆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后申报。

2. 2024年起,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 申请人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否则将导致项目无法立项。

10.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如有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应如实说明。

11.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2025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

阶段

责任人

工作内容

202410月   至20251

申报通知

科技处、各单位

1.科技处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报预通知。

2.各单位广泛宣传,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评议、遴选或整合,梳理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申请人,从学院、平台、学科团队等多层面,组织意向申请人学习国家申报及科研诚信等有关政策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南规划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座谈会、线上宣讲会等形式,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对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进行宣讲,发挥其带动作用。

3. 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建议积极准备申报;往年申请未获批立项的,建议结合评审专家反馈意见,在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认真修改后申报或重新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关注同行研究趋势,深入思考新的研究增长点、项目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积极挖掘项目组潜力,继续筹备申报。(项目申请材料模板请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管理→相关文件   处下载,账号的开通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形成新论证的初稿提交到学院(初稿提交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工作安排确定)。  

4.学院组织相关校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议,提出完善意见,可择优推荐作为请校外专家评议项目,择优推荐请校外专家评审项目清单报科技处备案;未经过学院评议项目不得推荐为校外专家评议项目。

5.科技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指导会议或内部指导交流会,帮助申请人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趋势与特点、资助重点,项目如何选题、申请书如何撰写及相关注意事项包括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政策等。

2025110

发布正式通知

科技处

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2025115日至214

学院、科研团队复评

项目申请人、各单位、各科研团队

项目负责人:课题申请人根据指南与申报须知要求,填写、修改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2025115日后可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报完毕后:

1)项目申请人依据《2025年指南》,修改完善;

2)申请人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进行汇总,所在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集中论证会或分散指导等形式,评审并反馈意见给申请人修改。

3)由各学院根据推荐外审的项目相关研究领域遴选和联系确认专家,相关信息报科技处备案;各学院推荐外审的项目材料由学院负责发送给专家、回收专家评审评议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xmzu.edu.cn备案。

202531日前

形式审查、材料终评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申请人专家的评议意见,在系统中将修改完善的申请书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审核。有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按科技处提供的合作协议书格式填写,协议书报科技处备案。  

202539日至313

定稿提交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025314日至318

推荐报送

科技处

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进行最后审核,将申报材料在线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5331日前

签字承诺页签字

项目申请人、科技处

提交后的申报材料,由申请人将申请书签字承诺页打印,完成签字(申请人及成员本人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完成盖章,如立项后,项目组将其和计划书一起报送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

(二)国基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正值寒假、春节期间,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各类项目申报的统筹安排,组织发动,确保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各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组织专家指导、评议等事项,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3.各申请人请按照科技处的申报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联系电话:3260781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 (申请书阶段)

2. 视频动画: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系列动画(点击查看)


科技处

2024109


关闭窗口

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

综合科:       电话:0771-3263169  邮箱: kjc@gxmzu.edu.cn 

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0771-3260781  邮箱: kjc@gxmzu.edu.cn

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电话:0771-3260050  邮箱: kjc@gxmzu.edu.cn 

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71-3260781,3263169  邮箱:kjc@gxm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