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开展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求,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代表性、创新性、前瞻性、实用性,主要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区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壮大海洋产业和临港产业的重点突破方向,推进陆海统筹、实现内陆地区向海发展的实施路径,海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海洋经济”等主题为研究方向,自定题目,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为广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任务,围绕广西向海图强战略方向,结合海洋事业发展其他相关领域要求,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人应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具备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申报人对申报书有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课题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课题研究资格。
4.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对申报人年龄、职称不作要求。
5.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或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能为申请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Word)命名为“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科技处办公室OA邮箱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并盖章报送至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的纸质版使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内容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请注意报送给自治区海洋局的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不返还,留一份在科技处存档备案。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二)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海洋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并予公布。
(三)获得立项的课题,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提交一份0.3万字左右的咨政建议和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不得以研究过程描述、工作总结、培训评估报告、教学科研类成果等代替。
(四)验收方式:海洋局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结题评审,通过评审的,由海洋局颁发结题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3260781。
附件:1.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开展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科技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