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桂科协学发〔2025〕28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协学发〔2025〕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以下简称: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博士创新站以区内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基层事业单位等为建站单位,博士及其团队为建站主体,优先支持已与博士及其团队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建站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等基础条件,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的开展。
(二)建站博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博士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扎实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三)博士创新站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或就科技服务、管理咨询等方面达成合作,组建一支创新服务团队,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事业单位。
(四)建站单位和博士及其团队签订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合作方向,合作方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及所在地的有关政策导向。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五)每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博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合作期限不少于2年。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技术创新:聚焦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基层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需求,围绕技术难题提供或协助寻找解决方案,提供生产工艺优化、工程技术难题诊断等技术创新服务。
(二)科技人才培养:为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三)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科技成果认定、标准研制与实施等,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实践和应用场景,加快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
(四)科学技术普及:围绕人工智能、健康生活、乡村振兴、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专题性、系列性科普活动。
(五)管理咨询服务:聚焦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管理需求,围绕生产流程与工艺优化、科研项目规划与申报、科研管理效能提升等提供咨询服务。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及其团队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于9月8日(星期一)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办公室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建站单位加盖公章)交至科技处301办公室。材料清单如下:
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书》(附件1);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附件2);
3.建站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领衔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领衔博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建站证明(原件)(附件3);
5.《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汇总表》(附件4)
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3260781。
附件: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模板)
3.关于同意(博士名字)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创新站的证明(模版)
4.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汇总表
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科协学发〔2025〕28号)
6.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协学发〔2025〕29号)
科技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