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1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野外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西野外站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对未能提供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在桂中央直属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或高新区、园区管委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有效佐证的广西野外站申请,或申请的野外站与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的野外站的软硬件设施及地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及附件2《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
本年度野外站申报采用无纸化线上申报形式,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联系科技处获取账号,于2026年4月30日起通过“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系统”(网页链接:https://gywg.kjt.gxzf.gov.cn:8188/)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围绕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公路水运科学等学科专业领域布局建设野外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尚未建成野外站的区域、依托单位的申请。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请。
申请认定的野外站与已经认定的野外站在名称和方向上不能重合;与已建成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功能与目标定位上要各有侧重。
2.申请实行限量控制。我校可择优推荐申请认定的野外站不超过3个。
3.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牵头申报野外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系统”于2026年5月1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依托单位意见,设区市科技局、园区和高新区管委会或主管部门意见暂时留空);科技处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到现场进行核验和论证,经专题研究,审查并在单位(含共建)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于2026年5月22日前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所在园区、高新区管委会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园区、高新区管委会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设区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意见(附件2)并出具《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依托单位扫描后上传“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系统”。申报材料推荐和补充完善工作须于2026年6月8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提交后,需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直至系统上所申报的野外站的工作进度为“专业机构负责人审核”。材料补正时间截至2026年6月15日。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补正时间开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受理。
(四)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依托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评估、名单审定、对外公示”的工作流程,开展野外站认定工作。评审评估环节,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依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编制的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填报等相关事项: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蒙轶
电 话:0771—2809056
(二)申报、受理等相关事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则奋、徐慧
联系电话:0771—5332786、0771—5324691
(三)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
联系人:金戈
联系电话:0771—2618795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3260781。
附件:1.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
2.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格式)
3.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4月30日
相关链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