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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2日 10: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2号)要求,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符合结题条件的2020年以来(含2020年)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自然科学类)(含教育信息化专项等)。

2.2019以前(含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自治区教育厅不再统一安排结题。

2020年获得立项且暂未结题项目(自然科学类)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
 
负责人

项目来源

起至时间

3

Cu(1-x)CoCrFeNi(1+x)高熵合金微观组织结构与力学性的研究

2020KY04026

祝金明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4

含单碳十二磞烷金属铱(III)配合物的设计合成与光物理性质研究

2020KY04024

沈云军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5

CuTCNQ@CuWO4核壳纳米复合电极的构筑及其对美沙拉嗪的检测

2020KY04025

周燕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9

鸽群优化算法在大数据分析中的应用

2020KY04029

唐忠华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12

高升压比DC/DC变换器的混杂特性及优化控制策略研究

2020KY04027

王擎宇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16

有源配电网环境下智能数据处理关键技术研究

2020KY04031

元建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17

财务云共享模式下的高校财务信息化建设研究

2020KY04037

王莉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20.1-2021.12

2020获立项项目必须在本轮提交结题申请或终止申请,自治区教育厅不受理该批项目的延期申请。2025年自治区教育厅将不受理该批项目结题材料。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项目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系统方式进行。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项目管理平台,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操作方法见系统首页操作手册栏目。

(一)项目信息补录。

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对教育厅立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并上传有教育厅盖章同意的原项目申报书扫描件。不完成此项工作将无法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应确保补录信息与教育厅批准同意的申报书内容一致。没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请通过QQ向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提供身份信息申请开通账号(仅限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

(二)结题管理。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412日前通过系统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并对本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及不合格的结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立项率和申请结题通过率将作为教育厅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研究期限或者调整团队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报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其中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三)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

(四)各高校对本校承担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凡已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3260781。项目管理系统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传播与网络教育研究所刘老师,电话:0773——58056861807845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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