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各有关科普阵地: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现将《自治区科协关于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学校各单位、各有关学会(协会)、各有关科普阵地认真学习,做好宣传,通过法治凝聚科普力量,助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
附件:1.自治区科协关于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
科技处 学校科协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