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申报建设2025年首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通知》(桂科发〔2025〕248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现组织开展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建设工作。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在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
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年收入总额 | 申报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 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 |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 |
100万元—1000万元 | ≥20%且≥100万元 | ≥40%且≥10人 |
1000万元—1亿元 | ≥10%且≥200万元 | ≥30%且≥10人 |
1亿元—10亿元 | ≥5%且≥1000万元 | ≥20%且≥20人 |
≥10亿元 | ≥3%且≥4000万元 | ≥20%且≥30人 |
2.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其他条件。
(二)在广西重点产业领域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
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广西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利用人工智能,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
2.研发实力雄厚,有专职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原则上应达到30人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人工智能头部企业或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有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创新型企业特征明显,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于年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其他条件。
(三)与东盟国家高校、院所、企业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
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与东盟国家的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合法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或合同,建立稳定的机制性合作关系。
2.在引进东盟国家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海外创新载体及在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要求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已与东盟国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机构共同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期结题。
5.参照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的其他条件。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的4个相关文件,对应填写《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表》(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表》(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类型)或《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表》(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类型),通过“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积极踊跃申报。2025年首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请民大牵头的单位提前联系科技处并于7月22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第一次形式审核。临近申报截止时间时,系统繁忙可能无法响应,建议尽早提交申报材料,如因未预留足够时间导致申报单位无法在系统提交并审核推荐成功的,申请人自行负责。请参与申报的单位也预留足够时间,及时联系牵头单位及推荐部门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科技厅不予受理。
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蒋从政,0771—2630951。
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陈诺,0771—2632395。
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马璇迪,0771—2613026。
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杨锋昌,0771—2633079。
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771—966118。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3260781。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申报建设2025年首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通知(点击查看)
2.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点击查看)
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点击查看)
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点击查看)
科技处
2025年6月16日